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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带征个人所得税 减轻税负最佳方案
发布时间:2018/8/21 10:56:58

上海注册公司最佳解决方案(适用于收入较多且没有成本票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适应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均不需要注册资金,“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企业名称一般为“上海XX事务所”,“上海XX经营部”,“上海XX商行”,“上海XX中心”等。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也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1、落户崇明:返税比例最高,区财政40%,即实缴税额的20%(先交后返)

 2、选择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

a.这两类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

b.这两类企业个人所得税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即带征),无需每月找票就能合理避税。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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