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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小微企业需"放水养鱼" 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实施"结构性减税"
发布时间:2013/8/19 15:26:18

激活小微企业,亟待“结构性减税”。10月29日从2012年在沪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中获悉,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小微企业亏损面达31.5%,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环比上升0.4个百分点。

2012年在沪全国人大代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小微企业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6.8%,吸纳就业占全市企业从业人员的54.6%,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占比70.82%,第二产业占比28.54%,第一产业占比0.64%。从所有制结构来看,小微企业主要为私营企业,占比达80.8%。

本市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以来,大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普遍受益。但调研表明,当前小微企业的整体税负仍然偏重。市统计局和市税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市小微企业工业利润增幅同比下降19.9%,低于全市工业15.8个百分点,而同期企业税收收入则增长了7%。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就现行税法,企业所得税为25%,可以说是低税率,但小微企业仍面临难题——

■如果企业当年报表利润为10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为25万元。75万元利润在分配时,应另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15万元。因此,企业的实际税负高达40%。

■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和税务机关核定时,有名目繁多的调整,当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必须依据税法调整。调整后,企业所得税税负可能达到50%或60%。比如,小微企业的应收账款率很高,企业的坏账损失率很大,而税法认定条件十分苛刻,乃至企业实际亏了钱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经营者纳税意识薄弱。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个别企业购买增值税发票,逃避增值税并虚列成本以避免企业所得税。近年来,增值税案件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仅本市一郊区就已发生增值税案500多起。

调研报告建议采取“少取、多予、放活”政策,实施“结构性减税”。报告认为,目前国家主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来调整收入分配、体现财政扶持,但小微企业量大面广,转移支付方式很难公平有效,尤其在当前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相对困难之际,迫切需要减负,实行“结构性减税”能“放水养鱼”,藏富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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